日前,大连韩伟集团董事长韩伟就“问题鸡蛋”事件正式公开道歉,承认因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超标导致产生“问题鸡蛋”,并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。
《新京报》30日发表署名陶短房的文章《韩伟道歉:应肯定这种好汉精神》,对这一道歉大加褒扬,言语之间,韩伟集团有一种“好汉
精神”,并呼吁全社会应该“给‘好汉’以掌声”。
初一看该文,便觉得怪怪的,应该说绝对属于“标新”一族。在举国陷入“问题鸡蛋”的一片恐慌之中,在国人对无良厂商的尽情唾骂之下,还敢于开展“表扬”,首先作者应该也属于“好汉”而无疑了!好奇心驱使,决定通读全文看个究竟:作者到底有什么惊人高论。
遗憾的是,看到的却是逻辑混乱的论述和自相矛盾的表达。作者首先郑重其事地指出,韩伟集团公司“承担由此引起一切责任和后果”是不言而喻的。也就是说,道歉所作承诺均是其份内之事,接着却话锋一转,赞扬该道歉系好汉行为,该企业具有好汉精神。笔者不禁要问,如果系份内之事,又谈何好汉精神?正如陶短房先生所言,他不承诺“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”,也是绝不可因此能豁免的。在笔者看来,道歉与否正如杀人之后,有的嫌疑人承认是自己所为,而有的嫌疑人则不承认一样,无论哪种行为都是绝不值得赞扬的。
陶先生同时也认识到,站出来,把事情说清楚,“对厂家,对品牌,对负责人自己,都是一种很好的自救和保护措施”。也就是说,公开道歉其实更主要地是一种自利行为,发生事故后,企业发表道歉声明,只能说是聪明之举。
古语有云:杀人不过头点地。可是即便“头点地”又有何用?鲜活的生命还是逝去了。因此,少有人愿意接受此种情况下的道歉。同样,食品安全系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,我们要说,在食品安全形势极度严峻的今天,我们不接受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道歉。不管是谁,只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,只要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,事故有多严重,我们就追究他多大责任,甚至不惜使之身败名裂、倾家荡产。